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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陵城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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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水平,按照《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和德州市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陵城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计划招聘64人,分为a、b两个岗位,a岗位52人,b岗位12人。

a岗位:临齐街道西街社区5人、西关社区4人、东关社区4人、南街社区4人、真卿社区5人、万福社区4人、三和居社区4人、马厂社区4人;安德街道芦坊社区5人、邱家社区4人、紫云社区4人、智汇社区5人。

b岗位:临齐街道西街社区、西关社区、东关社区、南街社区、真卿社区、万福社区、三和居社区、马厂社区;安德街道芦坊社区、邱家社区、紫云社区、智汇社区各招录1人。

备注:城市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开考比例需达到1:3;如某一岗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同时相应增加另一岗位招聘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

(二)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热情谦和,善于沟通,具有一定的管理、组织协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本人具有德州市户籍,或父母、夫妻一方具有德州户籍。报考a岗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报考b岗位的人员年龄为36周岁-40周岁(1981年5月12日-1986年5月11日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六)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2年1月31日前取得。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的;

2、被开除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近三年内受到留党察看、撤职以下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5、不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0日网上报名。

(pc端登录报名网站:www.dzzp.cc)

2022年5月21日9:00-17:00在陵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会议室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交纳考试考试费40元(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考试笔试费不予退还)。

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在进入资格审查点前须提交48小时内(依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一份,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体温和健康通行码正常方可进入,未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参加资格审查。

2、携带资料。

报名人员需填写《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须有首页、索引页和本人页),2寸免冠近照3张;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历证明材料。

(二)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符合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计划可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即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费每人70元,由考生面试前现场缴纳。(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的,面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应变、举止仪表等能力。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及考试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公示

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录用

确定为录用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岗位,具有党员身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和社区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录用人员统一与街道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三年,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录用人员党员关系转至社区管理。

四、岗位待遇

单位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社区专职工作者岗参照3岗18级执行。

五、纪律监督与其他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陵城区民政局聘用第三方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有效。网上报名、准考证、考试成绩、体检等环节的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陵城区民政局 15505347678 0534-8261331

监督电话:陵城区委组织部 0534-8221452

陵城区民政局

2022年5月11日

点击下载岗位报名表

原标题:陵城区统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zzp.cc/gongshi.asp?id=4

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根据《淄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2〕1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淄经开管办字〔2022〕2号)文件规定,决定面向南定镇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30名,现对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优先安置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二、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淄博经开区南定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聘用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2022年淄博经开区南定镇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两份(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两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页、索引页及户主页,一式两份)

2.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2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3. 报名地点:各村居便民服务站

4.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 资格审查:各村居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后报镇人社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23日

(二)民主评议

各村居综合考虑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并将《民主评议报告》镇人社所。

(三)审核公示

根据申报材料和招聘条件,镇会同村居、用人单位依据岗位职责和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招聘结束后,村居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确定并公示后,由各村居将《公示报告》报镇人社所。镇人社所将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情况及拟聘用人员信息汇总后报区人社局。

(五)聘用管理

1.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与其签订劳务协议,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督促退出: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登记、自主创业的;自愿退出岗位的;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进行清退: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本人未履行相应岗位职责、他人顶替上岗的;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30天的;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八、咨询电话:

镇人社所:0533-6076776

五公里社区:0533-2970453

朝阳社区:0533-2276938

安康佳园社区:0533-8173181

矿机社区:0533-2986662

南山社区:0533-2976007

宇峰社区:0533-5856701

后南定社区:0533-2970070

晴照社区:0533-2980176

夏庄社区:0533-2981527

四砂社区:0533-2976001

监督举报电话:0533-6071783

扫码查看附件:

1. 2022年淄博经开区南定镇城镇公益性岗位一览表

2. 2022年淄博经开区南定镇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原标题:2022年淄博经开区南定镇关于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ovpnyrl5hwzra5pld5k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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