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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齐河县中医院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7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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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院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经齐河县人社局、卫健局批准,2020年齐河县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和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岗位的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 9:00—— 10月 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9日 11:00—— 10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齐河县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index.html)工作动态栏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考生必须使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填写时增减变化的,造成后果自负)。考生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的,以及在10月22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9日11:00——10月23日16:00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核信息,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有关信息的,视为报名未通过。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如有信息退回,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报名截止系统关闭尚未提交修改后信息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三)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9日11:00——10月24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齐河县卫生健康局网站( 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index.html)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可登陆齐河县卫生健康局( 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428/index.html)下载打印《齐河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齐河县中医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需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10月22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至齐河县中医院人事科。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招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现场审核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笔试准考证、《齐河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齐河县中医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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