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的通知》(德公岗〔2023〕1 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德人社字〔2022〕215 号)和《禹城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上岗,现对我市2023年开发的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情况面向社会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岗位名称
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保综合岗、档案管理岗、公岗办公室综合管理岗、劳动监察协管岗、劳动关系协调岗、零工市场综合管理岗、培训管理岗、人力资源管理岗、水闸工程管护岗、堤防巡查岗
二、岗位职责
具体岗位职责见附件1
三、岗位分布
本次开发10个岗位,共计34人,具体岗位分布见附件1
四、安置人员范围
本次安置范围主要是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群体: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2人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法人、股东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家庭中的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实现单位就业的失业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待遇的失业人员;
5、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失业人员;
6、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指距离最近一次解除劳动合同和中断职工社会保险连续满1年以上(含1年)的人员。
五、补贴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1700元/月(包含个人保险部分),缴纳社会保险。
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岗位的出勤天数等实际情况确定。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
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地址详见附件1
(二)个人申请: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零就业家庭人员还需携带家庭成员证件)等相关证件到各单位报名,填写相应表格。报名申请表见附件2
七、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需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失实情况,取消人员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34-722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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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7月7日
原标题:2023年禹城市第二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uchengshi.gov.cn/n57388147/n57394155/c82404922/content.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