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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医院人才实力,优化人员结构,提升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德人社发[2018]9号)等文件要求和市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院党委、院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名。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1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