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引进60名优秀青年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承担国家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四)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对合格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相关待遇
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因个人原因提出调动。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享受德州市《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相关政策待遇。
(六)调剂使用
对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引进的人员,在年度用编进人计划内,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服从调剂的,择优引进。
四、其他
(一)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有关通知等需要公开的信息将在宁津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此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4-5421931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4-7908099
附件:2024年宁津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表.xls
宁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