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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2020年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 新安2020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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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2020年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学前教育工作发展需要,经新安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经编制部门批准,2020年新安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5名,均为事业全供编制。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和省、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录工作在新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监察委的监督下进行,成立新安县2020年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原则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聘计划及分配办法

此次计划招聘幼儿教师共35名,用人单位为新安城区及镇(产业集聚区)的15所幼儿园(见附件1)。分配办法:拟录用人员,按照各幼儿园招聘计划,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五、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学历及年龄

(1)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截止到2020年8月1日,大专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199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2)目前在岗的200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学历可放宽至中师及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其他要求

1.持有教师资格或幼儿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上岗、再考证”,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国家和省、洛阳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录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9月18日—9月20日

报名地点:新安县教体局负一楼

报名提交材料:

1.《2020年新安县招录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申请加分人员政策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洛阳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洛阳市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新安县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2.加分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新安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3);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新安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4);

(3)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河南省辖市委、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5)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5)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6);

(6)政府购岗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原件。

招录小组根据招录条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将核减相应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9月26日上午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加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办法

面试采取试讲与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试讲采取在现行幼儿园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准备10分钟后,讲一节学前教育微型课(1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技能测试主要评价应聘者做为幼儿教师的基本技能,应聘者在讲故事、唱歌、舞蹈和简笔画四项中任选一项进行个人展示,(个人展示不带任何音乐和道具,面试区提供电钢琴和黑板、粉笔)本环节时间不超过3分钟。技能现场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试讲现场成绩×70%+技能现场成绩×30%

4.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确定进入下一阶段。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与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被聘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流动。

七、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对于考生健康码为“非绿码”及体温测量不合格的,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由驻点医护人员现场研判后,决定是否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八、其它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新安县监察委全程监督。

强调:本次招录所有环节的通知,均在新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an.gov.cn公示(首页--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教育),不再采取其他任何方式通知,请相关考生务必及时登录查看。

九、本方案由新安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3087905

0379-63087781

监督电话:0379-63087911

2020年9月10日

新安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6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委的监督下,成立新安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具备拟聘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年龄、学历等其他要求

各招聘职位要求详见《2020年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年龄计算方法为:截止2020年8月1日,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计划和职位

详见《2020年新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方案,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报名和资格初审都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至9月20日17:00。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1)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新安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xinan.gov.cn),点击“2020年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

(2)考生初次登录请先注册,点击【考生注册】模块进入注册页面,输入相应注册信息后即可完成注册;

(3)点击【考生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后即可登录;

(4)考生登录后选择需要报名的招考项目,即可进入报名资料填报页面;

(5)点击考生中心页面左侧导航【上传资料】,可进入考生照片及证件资料上传页面;

(6)点击左侧导航【在线缴纳考务费】进入考务费支付页面,微信扫码即可支付;报名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点击页面顶部右侧【在线咨询】来获得帮助。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

备注:考生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白底/蓝底/红底),照片格式为jpg/jepg格式,大小2m以下,尺寸比例宽高为295*413。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

2.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者所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考生应2020年9月18日9:00至2020年9月20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在9月20日17::00前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照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允许提交报名资料。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20年9月18日9:00至9月21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进行微信支付考务费,报名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2020年9月18日至9月21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到新安县人社局人事股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4.岗位及人员调整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岗位比例的,相应核减拟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2020年9月21日9:00至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系统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系统原路退回)。

5.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4日09:00--9月25日21:00自行登录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笔试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新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计入诚信档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如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政策,按单项最高分计算,不累计: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新安县服务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20年新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6);

(2)有效身份证;

(3)笔试准考证;

(4)“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2);

(5)“三支一扶”人员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6)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共青团新安县委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附件3)及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7)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5);

(8)政府购岗人员提交《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0年9月27日—2020年9月2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提交地点: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事股。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将在新安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xinan.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加分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由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26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3、笔试科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报考人员笔试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他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①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②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照招聘计划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提交材料

考生在面试前须持《2020年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7),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附每份《2020年新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①有效身份证;

②笔试准考证;

③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⑤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⑥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新安党政门户网、县人社局大厅通知或公布。

2.请考生注意登陆新安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xinan.gov.cn),查看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和通知。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考生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确认成功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

经面试资格确认后依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小于面试资格确认的比例时,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若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时,按下述方法处理:进行结构化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进行专业化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将通过新安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xinan.gov.cn) 予以公布。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确定排名。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新安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xinan.gov.cn),

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拟聘用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具体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查。因考生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凡被聘用人员,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各用人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实行岗位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所有招聘人员聘用后享受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工资待遇,必须在新安县工作满五年后方可调动。

六、疫情防控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招聘相应环节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进入该环节。考生在相应环节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通过新安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xinan.gov.cn),予以公示公告,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届时务必登录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初审、加分材料提交、笔试、面试、面试资格确认、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四)本方案解释权由新安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79-65086661

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9日

(扫描二维码 查看附件及报名信息)

来源:新安县党政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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